青島美術版權登記申請怎樣辦理?
隨著我國中國版權法不斷的更新完善,我國已有了對版權的強有力的保護措施,因此現在大家基本都有了對版權的保護意識,那么北京版權保護中心有哪些條款。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北京版權保護中心這方面的知識,供大家參考。
1、全類保護。眾所周知,商標注冊要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選擇注冊類別,這一規定也決定了商標的保護是有范圍的,即只在注冊類別受保護。目前一些大企業,會進行全類保護,即在45個類別上全部注冊商標。
2、避免產生糾紛:商標注冊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如果期間別人把我們的商標標志登記為版權,并且在初步審定公告期對我們的商標提出異議,將阻礙我們的商標注冊進度。
3、增加企業無形資產:除了山東版權登記有利于保護商標權利的穩定,防止只注冊商標導致的權利缺失外,版權還是企業的無形資產,版權作為知識產權非常重要的部分,商標一樣,和可以許可他人使用、轉讓、質押貸款等!為了滿足著作權人版權保護、信息服務等各項需求,版權服務平臺從模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創新,除了在線作品登記外,還為著作權人提供了多項增值服務,包括智能化侵權預判、多維化證據鏈管理、模塊化數字協議等服務。
同時,平臺在用戶登記后,還提供相應的后續服務,如自動生成、下載美術作品附件證明以備日后交易、維權之需。
版權實行的是自愿登記制度,不進行山東版權登記的,并不影響法律對版權的保護,而進行版權登記的時候,需要提交材料,那么版權登記匯編作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作品登記申請書(由作品登記機關提供標準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作者身份證明(復印件,須作者簽名);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工商注冊登記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繼承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復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協議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3、作品著作權歸屬證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權頁的復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復印件或樣本;作品章節目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等原稿復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視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樣帶(片);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復印件)。
4、作品說明書。寫作要求:(1)作品簡介,文字作品要求說明文章字數;(2)創作經過及作品創意;(3)作品完成時間,并說明是否為獨立創作完成;(4)說明作品是否已經發表,以何種方式發表。如果未發表,擬什么時候發表,準備以什么方式發表。
5、代理人受托書及其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怎么辦理軟件著作權?又有哪些好處?
雖然說作品自創作之日起就自動擁有著作權,但為自己的作品登記下著作權就能多一層保障,要是發生著作權糾紛時可以充當證據來保護自己的權益。那么怎么辦理軟件著作權呢?又有哪些好處?如何辦理軟件著作權?
一、填寫申請表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站上,首先進行用戶注冊,然后用戶登陸,在線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后,確認、提交并在線打印。
二、提交申請文件申請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紙質登記申請文件。
三、登記機構受理申請申請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記機構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受理,并向申請人或代理人發出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發放補正通知書。根據計算機軟件登記辦法規定,申請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請人或代理人應根據補正通知書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提交補正材料,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符合《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二十一條有關規定的,登記機構將不予登記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
四、審查經審查符合《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規定的,予以登記。不符合規定的,發放補正通知書。根據《計算機軟件登記辦法》規定,申請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請人或代理人應根據補正通知書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提交補正材料,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符合《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二十一條有關規定的,登記機構將不予登記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
五、獲得登記證書申請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后,申請人或代理人可登錄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站,查閱軟件著作權登記公告。在查閱到所申請軟件的登記公告后到山東版權登記大廳領取證書。申請人或代理人的聯系地址不在版權登記大廳本地的,將按照申請表中所填寫的地址郵寄證書,請務必在申請表中填寫正確的聯系地址。
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好處1、可以幫助著作權人確定權利歸屬。2、可以在作品被侵權時,能夠進行維權。3、軟件著作權登記也能保護權利人的相關經濟利益。軟件著作權登記可作為擁有權利的初步證明。訴訟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創作行為的證明材料、受讓或許可使用的合同等作為權屬證據。對一些沒有發表或不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關原件或合同相對困難,而著作權登記內容,如著作權證書可起到類似證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已將著作權證書作為證據采用。
需要注意的是間接爭取需要滿足合法性、關聯性和真實性,所提供的間接證據必須能串聯起來得到唯一性的結論,且與代證事實必須一致,沒有矛盾。
第一,原告軟件著作權有效存在的證據。原告可以提供軟件的軟件登記證書、軟件設計文檔、受讓或者繼承的證明、目標程序和源程序、發表的證據等。其中最有力的證據就是軟件登記證書。盡管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是隨著軟件的創作完成自動產生的,著作權人對軟件著作權登記是對軟件享有著作權的初步證明。被告幾乎不可能從這一方面下手證明該軟件的著作權不屬于原告。
第二,發生侵犯軟件著作權行為的事實。執法機關在現場檢獲的侵權軟件是最有效的直接證據。但由于非法復制軟件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大部分侵權人也有很強的警覺,因此很難人贓俱獲、原告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被告銷售侵權軟件的提單、發票、侵權軟件與被侵權軟件的對比情況、宣傳資料等間接證據證明被告的侵權行為。需要注意的是間接爭取需要滿足合法性、關聯性和真實性,所提供的間接證據必須能串聯起來得到唯一性的結論,且與代證事實必須一致,沒有矛盾。被告如果想要對原告作出反駁,也可提供己方軟件的源程序及目標程序,還有些案件需要當庭對雙方軟件進行演示對比。
第三,原告被侵權后的經濟損失。通過原告賬務賬簿中侵權前后軟件銷售量的對比以及被告賬務賬簿中侵權軟件的生產成本。銷售價格和銷售數量等可以推定原告在軟件著作權被侵犯后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四,被告的主觀過錯。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原告還需要證明被告的主觀過錯。在過錯歸責原則下,被告主觀上存在過錯是其承擔責任的依據之一,對于被告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應當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而現實中,原告要證明被告主觀上有過錯比較困難,因為,無論故意還是過失,都無法直接揭示出來,只能通過對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的判斷來進行間接地證明。雖然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涉及到商業秘密的法律規范中均未對商業秘密侵權訴訟的歸責原則進行規定,但是從該法第10條對侵權行為的類型的規定中,可以看出該法傾向于采取過錯歸責原則,因為盜竊、利誘、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違反約定、明知或應知等行為方式,均應當為故意或過失而為之,所以,原告可以通過被告侵權的外在表現判斷其主觀形態。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需要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與經驗。因此可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需要找代理機構,如果申請的軟件技術含量很高,就需要找資深的專業人士指導。申請登記時,需要專業人士幫助把握軟件的申請流程和方式以及公布時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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