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保護作品完整權?
保護作品完整權是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一項人身權,其內容是“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四)項也將“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作為侵權行為之一。
由于“歪曲、篡改”的行為肯定是作者之外的其他人做的,因此,僅從字面上我們就可以知道,這是一項完完全全的消極權利——禁止他人歪曲、篡改其作品的權利,作者不可能“歪曲、篡改”自己的作品。即便真改壞了,那也是“修改”而非“篡改”。
如何理解保護作品完整權?
在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四項人身權中,保護作品完整權可以說是在文字上最容易理解、最不易發生誤解的一個。但保護作品完整權的內容,卻并非像其立法所使用的文字那樣簡單、明確。要準確理解保護作品完整權,應注意把握以下三點:
第一,作品完整,是指作者在作品中所要表達的思想情感的完整。我們知道,作品是作者內在的思想情感的外部表達。在通常情況下,在保持思想情況不發生改變的情況下,外部表達是可以改變的,改編和翻譯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因此,保護作品完整并不要求“表達”的完整,只要求在改變表達時,不能改變被表達的“思想”。只改變表達而沒有改變或破壞思想,就不會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相反,即使表達沒有改變,但思想被改變,也會破壞作品的完整,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斷章取義
第二,破壞作品完整的行為一定發生在作品的使用過程中。也就是說,對作品的歪曲、篡改,并不是獨立于作品使用之外的“行為”,而是不當使用作品的后果,盡管著作權法第四七十條將“歪曲、篡改”規定為侵權的“行為”。這意味著,如果他人的行為雖然有歪曲、篡改的后果,但并沒有使用作品,最典型的就是文學藝術評論和學術評價,即便這些評論或評價是錯誤的,有些甚至是有意的曲解或所謂“誅心之論”,也不會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
第三,對作品的歪曲、篡改,與作品的使用本身是否構成侵權,是無關的。也就是說,即使作品的使用得到了權利人的許可或法律的授權,使用者的不當使用仍有可能發生歪曲、篡改作品的后果,使用者仍然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例如,經合法授權的改編本身不會侵權,但如果改編者違背作者的意愿,擅自改變故事的結局或者主人公的命運,就有可能破壞作品的完整,從而構成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
保護作品完整權和修改權的關系是怎樣?
在理解保護作品完整權時,有一個問題需要特別注意,即保護作品完整權與修改權的關系。在通常情況下,擅自對作品進行修改,就有可能破壞了作品的完整性,修改權其實也能起到保持作品完整的效果。但是,一方面,修改權是決定權,更強調其他人對作者決定的尊重;另一方面,破壞作品完整的情形不僅限于修改,還有一些其他的情形,例如在對作品或其片段進行匯編時的不當處理。因此,用修改權來包含保護作品完整權,或者相反,用保護作品完整權來包含修改權的主張或做法,是否恰當,值得思考和討論。
對于軟件著作權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是想要取得軟件的著作權是需要根據法律的規定到指定的部門和機構辦理登記的,當然這也是國家對軟件著作開發者權益的一種保護手段,確保知識產權的歸屬,那么濟南版權登記費用標準是什么呢?小編為你詳細解答。
一、軟件著作權代理費用是多少:軟件著作權代理費是五百元到八百元不等。
二、軟件濟南版權登記申請費:250元/件次。上述費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種文檔的登記,如申請登記多種文檔,每增加一種文檔,增收80元。申請例外交存手續費:320元/件次。
三、軟件權利轉移備案費轉讓或許可:300元/件次繼承:200元/件次。
四、軟件著作權續展費:550元/件次。
五、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軟件權利轉移備案證書和軟件著作權續展證書費:各為50元/件。
六、變更或補充登記費:150元/件次七、異議請求費:150元/件次八、復審請求費:150元/件次九、軟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費:100頁內120元,超過100頁的,每增加一頁增收2元。十、請求延期處理費: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十一、查詢費:
(一)計算機信息庫查詢費1、題錄庫查詢:檢索登記庫中某類軟件目錄:最近五年信息:每題100元超過100條,每條加收0.30元追溯查詢(五年前):每題150元超過100條,每條加收0.50元2、文摘庫查詢:查詢某個軟件的簡介文摘最近五年信息:每題20元超過3頁,每頁加收0.50元追溯查詢(五年前):每題30元超過3頁,每頁加收0.50元3、著作權概況查詢:查詢某個軟件著作權情況最近五年信息:每題200元超過3頁,每頁加收0.50元追溯查詢(五年前):每題250元超過3頁,每頁加收0.50元。
(二)紙介質查詢費對指定登記號的檔案進行查閱,每件次收費2元。如需復印加收復印費。注:上述各類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國外申請者在交納各類費用時,應按交納時的匯率折合成外幣交付。
但是各位軟件開發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要申請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的話,一定要首先咨詢下哪些部門是國家認定的知識產權登記部門,其認證登記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規定,同時根據開發軟件的不同交納相應的登記費用。
作者如何做好版權規劃?版權規劃三要點
近幾年,許多熱門影視劇都是通過原著小說授權改編火起來的。而作為小說作者又該如何做好版權規劃呢?來看看小編整理的版權規劃三要點。
1、作者做好版權規劃三要點1、明確自己作品的價值定位作品當然有價值,除了我們通常所知的作品應具有“藝術價值”“審美價值”外,作品還有“財產價值”。而作品的價值定位包括作品藝術價值、審美價值及財產價值,我們這里要明確的作品價值定位指財產價值定位。因此,原著作者需要結合作品本身的情況,對作品的受眾、價值定位有明確清晰的認知,便于進行版權的布局安排和后續授權。
2、明確自己作品的擬開發項目范圍以小說為例,常見的開發項目范圍一般為圖書出版、在線閱讀、影視化(包括電影、電視劇、網劇、互動劇)、舞臺劇,以及衍生商品、動漫、游戲、主題公園等主流開發形式。同時,原著作者還需要注意將作品的內容元素進行有效的開發利用,以進一步拓展自身作品的衍生開發矩陣范圍。
3、明確應該如何進行授權從法律角度講,原著作者的著作權移轉包括“轉讓”與“許可”兩種形式。原著作者在許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時,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最大限度地考慮自身利益,將著作權中的相關權利許可給不同主體使用。著作權的轉讓則是指著作權人在著作權保護期內,將其擁有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有償/無償地、全部/部分地轉移給他人所有。著作權一旦轉讓,著作權人主體將發生變化,原著作權人即喪失該項權利。明確了上述三點,原著作者在進行版權規劃時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提前布局、針對施策,綜合考慮作品自身的情況,選擇適當的權利授予模式,最大限度地開發自己作品的價值。
想要翻唱歌曲如何獲得翻唱歌曲的版權權利?如何獲取和登記版權?
其實在很多節目上,有很多因為翻唱一首沒有獲得這首歌版權翻唱授權的歌曲,而被歌曲相關權利人紛紛發表聲明。那么想要獲得歌曲翻唱的權利,應該怎么做?
如何獲得翻唱歌曲版權權利
一、獲得歌曲翻唱的權利,需要經過哪些權利人的授權?一首歌的版權分為兩部分:歌詞和樂譜。歌詞屬于著作權法中的“文字作品”,樂譜屬于“音樂作品”。歌詞的版權歸屬于詞作者,樂譜的版權歸屬于曲作者。如果作詞人作曲人和唱片公司簽訂轉讓版權的合同,那么版權轉歸唱片公司所有。歌手只是著作權法中規定的“表演者”,不是詞曲的版權人,對詞曲本身不享有版權。當然,除了歌曲兼有詞曲作者和表演者雙重身份的除外,其既享有著作權人的權利,又享有表演者的權利。
二、什么是版權?在了解一首歌的版權之前我們要先了解著作權、表演權和表演者權三個權益。
1、著作權。在我國著作權法中,版權通常被叫做著作權。國內《著作權法》在敘述時還是按照大陸法系國家的特點好似用著作權的說法。著作權涵蓋的權利包括兩個,人身權和財產權。可以著作權轉讓,但著作權法對著作權的轉讓施加限制,對人身權利一般不允許轉讓和放棄。
2、表演權。表演權,又稱公演權或上演權。表演權是一種著作權屬性的權利。指著作權人自己或者授權他人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權利。特點在于必須以公開的方式進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數人。所以表演他人作品應征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但免費表演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為作品、作者署名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
3、表演者權。表演者權指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與擁有著作權屬性的表演權不同,表演者權是一種鄰接權,保護度稍低于著作權。表演者權是為了保護表演者的表演不被歪曲而賦予表演者的人身權利。其次,表演活動商業性會帶來經濟效益,所以表演者權也含有財產權利。
三、一首歌包含哪些權益歌曲版權主要包括錄音版權和詞曲版權。一首歌首先經過詞曲作者創作后產生第一層權利(詞曲版權)。隨后歌曲經過唱片公私錄音制作后,錄音制作者享有音制品制作者權。因唱片公司也投入了一定獨創性勞動(制作、編曲、混音等等)其也享有其他權利。不過音制品制作者權及唱片公司的其他相關權益均屬于從詞曲作者著作權上長出來的自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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